进出口经营权办理的条件及所需的资料

进出口经营权办理的条件及所需的资料

一、进出口经营权办理的条件 1、企业应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外贸流通企业成立时间一年以上,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规定办理工商年检(已于2014年3月1日起停止,取而代之的是 "年报 ")并通过年检(已于2014年3月1日起停止,取而代之的是 "年报 ")。 2、经年检(已于2014年3月1日起停止,取而代之的是 "年报 ")的《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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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博文小编给大家介绍下,进出口经营权办理的条件及所需的资料,提供给大家参考

一、进出口经营权办理的条件

1、企业应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外贸流通企业成立时间一年以上,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规定办理工商年检(已于2014年3月1日起停止,取而代之的是"年报")并通过年检(已于2014年3月1日起停止,取而代之的是"年报")。

2、注册资本(金)外贸流通企业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生产企业不低于200万人民币(生产企业可视情况放宽条件)。

3、已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按国家规定办理税务年检(已于2014年3月1日起停止,取而代之的是"年报")并通过年检(已于2014年3月1日起停止,取而代之的是"年报")。

4、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3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销对外贸易经营许可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二、进出口经营权办理所需的资料

1、企业书面报告。

2、经年检(已于2014年3月1日起停止,取而代之的是"年报")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经年审的国税、地税《《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复印件(经税务部门签章)。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取消、三证合一)(三证合一后取消了)书》复印件。

6、企业需提交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或其他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认缴制不需要)(原件或经验资部门签章)。

7、其他需要填写的附表:

〈1〉 进出口经营资格申请表;

〈2〉 中华人民张家港国进出口企业代码登记表。

以上就是博文小编整理介绍的,进出口经营权办理的条件及流程,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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